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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保手续费是否太高?

1999-11-28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戴佳兵 王亚平

高额退保手续费,让人感到不公平

湖南省衡阳市退休职工方某说,某保险公司业务员上门推销保险时许诺,保险如同储蓄,随时可以退保。于是他投保了“重大疾病终身保险”并交了首期保费3254元。后发现条款中有些180日以内患重大疾病、因疾病而身故或造成身体高度残疾,保险公司免除保险责任的规定,认为合同不平等,因而要求退保。但退保竟要扣除保费的70%。后经交涉,该公司还是扣除了保费的30%,计976.20元的手续费。

保险公司营销部一经理说,只扣30%的手续费他还担了风险。方某说:“第一,保险公司业务员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,退保手续费应是多少不清楚;第二,手续费一般不会超过保费的一定比例,这个比例不应该超过70%;第三,以保险公司单方面的现金价值表作为手续费的标准,没有法律依据。”他表示高额退保手续费收得不合理,如果得不到满意的解决,将诉诸法律。

退保只是客户的原因吗?

客户退保的原因并不是单方面的,保险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由于保险实行营销代理制,营销员流动性大,职业道德水平参差不齐,不少营销员为了自己赚取佣金而不负责任地误导客户。如对保险产品及合同内容不作全面解释,故意夸大保险投资回报额度,对保险责任含糊其词、掐头去尾,有的营销员把缴费额度较高的险种推销给消费者。

另外,保险公司重销售轻服务,对营销员与保户产生的问题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。投保的每一环节中,投保人都要在营销员的指导下进行,有几个客户看到听到关于退保的任何具体内容了呢?

首先,高额退保手续费是把退保责任一古脑推给客户。

其次,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违约责任,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中虽有合同解除的处理条款,但比较模糊,只是一句“退回保单的现金价值”。

为什么不写明退回保费的具体比例,让客户一目了然呢。这明明是在回避投保人、糊弄投保人,因为保单的现金价值表作为附表往往不与投保人见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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